依据《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和二十四条规定,要求受赠(益)方负责协助捐赠方填写《广东财经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》,表格附录于下:
附表4(现金)下载: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现金捐赠登记表
附表5(实物)下载: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实物捐赠登记表